律师分析:
若市民没钱交不起隔离费用,只能自行跟隔离单位协商,实在是家境困难的,可以提供相关证明,向社区申请补贴或者申请豁免费用。提醒大家,在收到隔离通知的时候,就要跟有关部门反映自己的经济情况,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