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民法典在商场购物被偷可以要求商场赔,但商场有证据证明自己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除外,如为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商场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也可以先进行赔付,再向第三人追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_x000D_
【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_x000D_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