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嘛?
满足下列情况可以进行公积金提取: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支付房租的,提供薪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章提取的其他情形。
二、公积金提取类型有哪些?
一、约定提取。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关申请,按照申请时填写的约定时间,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二、部分提取。公积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办公积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
三、销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