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是土地管理制度下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根据法定程序,在一定时间内针对具体区域、用途和等级等因素,通过评估、调查、测量等方式,确定的用于计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金、土地出让金等费用的最低价格,具有法律效力。在我国,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确定由市场化、政府引导和公开透明原则三位一体。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发布需要经过公开招标、公告公示、公众参与等程序,遵循市场化原则。政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引导,促进社会各方面的公平竞争,确保基准地价的科学合理性和公正性。公开透明原则则是指政府公开发布和解释基准地价的相应标准、程序和结果,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制定是我国土地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对于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农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 集体建设用地出让应当确定基准地价,按照基准地价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金,其数额不得低于基准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