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办理条件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男女双方自愿结婚;3、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4、均无配偶;5.、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6、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结婚办理所需材料1、户口簿;2、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3、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4、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5、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