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以上证明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婚姻登记当事人发行的证明书、证明书,询问有关情况。如果双方符合结婚条件,应当当场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如果双方不符合结婚条件,应当向双方说明理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