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产权证丢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补办:
1、提供《车辆产权证补办申请表》,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符合条件的就会补办。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申请人可以申领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原机动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车辆产权证有什么用
车辆产权证是证明机动车所有权和记录其它状况的重要凭证,既然它能够证明所有权人对该车辆的所有权和处置权,那么如果车主因各种原因需要将车辆抵押给其它方、而抵押权人又不需要质押机动车实物时就不必把机动车交给抵押权人,只要把证明产权的车辆产权证交给抵押权人、并在车辆管理所办理抵押登记的备案手续即可,而车辆的使用权可仍由车主支配。也就是说车辆产权证使机动车的所有权、处置权、使用权的分离得以实现,从而使机动车这一在社会财富中占有很大比重的流动资产的资产财富属性与流动使用属性被兼顾彰显。同样的道理,当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则不仅要将机动车交付接受方,还要把证明产权的车辆产权证一并交给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