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为了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对民间借贷行为的立案标准进行了规定。目前,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法解释”)对此做了清晰的规定。根据最高法解释,民间借贷立案标准包括:①借款合同具有书面形式;②借款金额不低于5000元;③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或省政府经批准的标准);④不存在民间借贷黑名单记录等。其中,对于借款合同具有书面形式,指的是要求借款人和出借人在签署借贷合同时,必须采用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表述准确、格式规范的书面形式。对于借款金额不低于5000元的要求,防止小额借贷纠纷过多,影响法院工作效率。而限制利率则是为了避免出借人以高额利息借款敛财,同时保护借款人的财产安全。如果当事人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未满足以上四个立案标准之一,则法院可能不予受理。因此,在进行借贷活动时应当谨慎,并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九条 当事人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起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借款合同具有书面形式;
(二)借款金额不低于5000元;
(三)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或省政府经批准的标准);
(四)未记录在民间借贷黑名单记录中或者记录在民间借贷黑名单记录中但相应记录的债务已经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