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证费:继承需要公证,公证费是房屋评估值的2%,
2、录音磁带费
3、书写遗嘱费
4、精神鉴定费
相关知识:
公民申请办理遗嘱公证,可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但不要委托他人代理。如果立遗嘱人到公证处有困难,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立遗嘱人的居住地办理公证。
公民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时,需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及所处分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办理处分房产的遗嘱公证,得带上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和户口。
立遗嘱者无需跟当事人商量,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遗嘱内容应当对当事人保密。遗嘱可以委托律师或与本人家庭无利害关系的人保存,也可以交给公证处保存。
立遗嘱者生存期间,有权处置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如将遗嘱中处分的房屋卖掉以维持生计,其财产以遗嘱生效时为准,有多少算多少。
一、申请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遗嘱公证时,应向公证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遗嘱中处分的财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折等;
3、写遗嘱草稿,遗嘱人不能书写遗嘱或者书写困难的,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申请遗嘱公证的公民,应当亲自到户籍所在地公证处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如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遗嘱人住所办理。
二、如何变更或更正公证遗嘱呢
1、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方式
公证遗嘱撤销需要遗嘱的订立人通过立新的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撤销或者向通过公证处申请办理撤销原遗嘱的声明公证方可,其他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或录音遗嘱均无法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
2、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条件
1)当事人必须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且并未受到任何人的胁迫诱使;
4)撤销公证遗嘱的原因真实、明确。
3、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具体程序
1)申请
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遗嘱人可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居住地办理。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遗嘱涉及的不动产/动产的权属凭证、遗嘱受益人的身份证明等,遗嘱受益人如系立遗嘱人的近亲属的,还应提供关系证明。
2)审查
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公证处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是否有共有情形;遗嘱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是否完备,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签名、立遗嘱日期是否齐全;办证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3)出具公证书
通过审查的,公证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出具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