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生活中每个家庭除了在孩子出生之前要做大量的一些过度生育哺乳工作之外,在孩子出生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要为孩子上报户口。这就是所谓的“新生儿上户口”。时境过迁,新生儿上户口的政策与过去相比已经放宽了许多,诸如上户口也不再需要携带孩子的出生证明。那么现在给新生儿上户口应该需要在哪里办理呢?下面就由律师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吧。
一、新生儿上户口在哪里办理
孩子出生之后一个月之内,需要父母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派出所。
出生超过一年、年龄未满16周岁申报出生登记:由父、母提交申请,并提交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持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登记。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提供出生医院签发的《出生诊断证明》和原始出生记录复印件、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提供母亲户口地区县妇幼保健院(所)加盖补发专用章的《出生医学证明》(其他医院补发的无效)、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申请。
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公民申报出生登记: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本人及父母申请。
二、新生儿上户口的相关法律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通过上文内容的叙述,我们可知:新生儿上户口其实是最好在新生婴儿出生之前就做好充足的准备,并且新生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必须要保证或者一年内办理完新生儿的户口登记,可以到父母的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当地派出所(公安局)办理。然后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备案登记,这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好了,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