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苏州找律师法律服务一般是应该怎么收费的,律师收费参考标准
(一)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
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案件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案件类型实行市场调节价。
(1)简单案件
1、不涉及财产 1500-8000 元
2、涉及财产按诉讼争议 标的额
≤1 万元 按民事不涉及财产案件标准执行
>1 万元,≤10 万元 4.8-6.4%
>10 万元,≤50 万元 4-4.8%
>50 万元,≤100 万元 3.2-4%
>100 万元,≤500 万元 2.4-3.2%
>500 万元,≤1000 万元 1.6-2.4%
>1000 万元,≤1 亿元 0.8-1.6%
>1 亿元 0.5-1%
(2)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不高于简单案件 5 倍标准执行
(二)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1)简单案件
1、不涉及财产 按民事简单案件不涉及财产标准执行
2、涉及财产按诉讼争议标的额 按民事简单案件涉及财产标准执行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2)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按民事简单案件不高于 5 倍标准执行
(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采取计时收费的 100-2000 元/小时。
二、请律师前要准备什么
请律师帮助打官司之前,当事人要做的准备工作主要有:
1、将自己所有的有关案情材料整理出来,使律师能够逐步了解案情。此外,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还必须向律师如实陈述案情,不得隐瞒、夸大或缩小,既要如实讲清自己有利的一面,也要如实陈述自己不利的一面,这样就可以使律师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依法进行辩护或者代理。
2、对于自己不便查找的有关证人或其他证据材料,可以将有关情况提供给律师,由律师帮助调查和取证。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同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不应提出一些无理或不合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