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财产损失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毁。
3、营运损失不属于直接损失,因此,不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