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到驾驶证核发地的车管所重新登记并更改。
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地身份证的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驾驶证原件,至各交管服务站办理。
二、网上更改。
1、通过网页搜正薯索登录已注册的省交通服务网或网上车管所。
2、点选用户信息管理,选择用户手机号码变更。
3、获取原手机号码的验证码,按提示输入新的手机号码,再通过新手机号码的验证就能成功绑定。
三、电话办理更改。
拨打“122”交通咨询服务热线通过语音或人工服务,将车辆登记证书编号、发动机号后6位以及车主身份证号告知工作人员,将需要变更的电话号码告知工作人员。
驾驶证信息变更办理条件:
1、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2、驾驶证记载的信息发银清码生变化的。
3、申请人在本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
4、机动车驾驶证没有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或撤销的情形。
5、申请人没有未锋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