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最高赔付20万元,但按分项限额赔偿,其中医疗费限额1万元,限额项下包括医疗费、营养费等;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限额项下包括丧葬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
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如果无责,交强险负责在无责项下最高赔付1.21万元,其中医疗费限额为1000元、死亡伤残限额为1.1万元、财产损失限额为100元。除了发生事故需自己承担赔偿外,还面临公安行政处罚。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如下: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如下: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以下情况保险公司不赔偿:
1、未取得驾驶资格;
2、酒后驾驶;
3、被保险车辆属于盗抢车辆;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或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5、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停业停产等间接损失;
6、因本次交通事故需要仲裁或诉讼产生的其他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