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破产清算会计对象是破产清算会计所要反映和监督的内容,也就是破产企业的资金运动。从企业破产清算过程看,因为破产清算企业要对财产进行变卖以清偿债务,这时破产企业的资金也是在流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_x000D_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_x000D_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