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能不需要缴税也可能需要缴纳部分税额。具体要看应缴税额,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工资纳税金额=(工资所得-五险一金-专项扣除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假设一名深圳市职工月工资6000元,社保个人应缴部分:养老保险金:480.00 (8%);医疗保险金:120.00 (2%);失业保险金:30.00 (0.5%),基本住房公积金:300.00 (5%),总计支出:930.00元。因此,扣除四金后月薪: 5070.00元。如果这名职工没有专项扣除金额部分,职工需缴纳个人所得税2.10元,税后月薪5067.9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