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属于危害国家的安全行为包括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等,此外,以下行为也属于危害国家安全: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2)参加境外各种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或代理人的任务的行为。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或者将防地设施、武器装备交付他国的行为。
2、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行为。
(1)组织、策划或者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活动的;
(2)捏造、歪曲事实,发表、散布文字或者言论,或者制作、传播音像制品,危害国家安全的;
(3)利用设立社会团体或者企业、事业组织,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制造民族纠纷,危害国家安全的;
(6)境外个人违反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会见境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重大嫌疑的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