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前财产结婚之后公证是可以的。只要公证的内容没有法律规定的无效事由或可撤销事由,婚前财产可以在婚后进行公证。法律规定,可以进行公证的有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_x000D_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_x000D_
(一)合同;_x000D_
(二)继承;_x000D_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_x000D_
(四)财产分割;_x000D_
(五)招标投标、拍卖;_x000D_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_x000D_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_x000D_
(八)公司章程;_x000D_
(九)保全证据;_x000D_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_x000D_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_x000D_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