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主体是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等机构,主观方面是故意;侵害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违法运用资金罪具体构成要件怎么认定
非法使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公共资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违反国家规定使用资金;
3、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共资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等;
4、本罪主观为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规定定罪处罚。
二、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构成四要素?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构成四要素:
(一)主体要件:主体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
(四)客观要件: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有挪用公款罪吗
有的。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
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