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流程:
1、接受当事人(犯罪嫌疑人)亲友咨询,办理委托手续。
要注意的是,不同阶段,办理委托手续所用的文书是不同的。
2、向侦查机关了解经办人员及联系方式。
此阶段要注意,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办案机关,有的案件由派出所经办,有的由刑事重案中队侦办,有的由治安大队侦办,有的系边防派出所侦办,有的还是检察院自侦案件,律师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否则会事倍功半,找起经办来跑断腿。
3、办理会见当事人的有关手续。
此阶段要注意,各地看守所办理会见的手续不一定一样,律师能提前了解最好,不能提前了解的那就准备越多越好
4、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并做好会见笔录。
此阶段要注意没有侦查人员时应尽量详细了解案情,有侦查人员在场切忌打破沙锅问到底。
5、和经办人员交流律师对案件的看法。
此阶段要注意,和经办人员交流案件情况是个相当有技巧的工作,自己在实践中应多注意说话的技巧。引诱法,旁敲侧击法,摸罗拐法,不同的人用不同的方法,尽可能多的获取案件信息,但自己记得事前多准备,你对案件准备得越多,分析得越透,经办人员也越愿意同你交流,甚至被你说服。
6、如有取保候审可能,申请取保候审。
这是一个基本工作,虽不一定达成,但至少要让当事人你有在努力。
7、了解案件进展
这是一个贯穿刑事辩护始终的一项工作,有的时候虽然对案件没有实质性的突破,但一定要记住隔一段时间去询问一下案件进展情况,不要连案件有没有退补都不知道。
7、向公诉机关提交辩护手续。
提交手续后意味着公诉机关要将你提交的辩护手续交到法院,可以让案件到法院后第一时间通知你,但要注意,并不是所有的公诉人都会将你的辩护手续交到法院,因此,你仍要时不时的去法院了解一下案件进展,千万别误了开庭时间。
8、复印有关材料,包括起诉意见书和鉴定材料等。
9、再次会见当事人,探讨案件情况
10、和公诉机关交换意见,并根据案件情况收集有利证据。
此一阶段要特别注意保护辩护律师自身的安全
11、到法院查阅案件的卷宗,研究起诉书和案件的材料。
有条件的应用数码相机拍照,输入电脑后直接打印出,这样可以节省不少时间。一定要记得要将所有的案卷材料都复印下来,包括卷首的目录,这样就可以从全案把握。
12、会见当事人,指导当事人在法庭配合律师工作的相关事项。
13、开庭前准备,研究整个案件情况,起草辩护意见。
应注意研究最高院的参考资料。
14、开庭(可能多次)参与庭审辩护。
15、向法院提交最后的辩护意见,提出对当事人最有利的观点。
16、不定期的解答家属和亲友的询问。
17、参与法院的宣判工作,领取判决书。
18、告知当事人亲友判决书内容,并就判决向当事人亲属作出说明。
19、回访被告,询问被告对判决的意见,并询问其是否同意由律师代写上诉状,代为提交上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