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满足下列要件的,构成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即主体是网络服务提供者,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不履行法定的网络安全管理义务,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网络安全的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_x000D_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_x000D_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_x000D_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_x000D_
(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_x000D_
(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_x000D_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_x000D_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