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资质标准主要依据企业净资产、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工程业绩进行划分。比如一级资质要求企业净资产1亿元以上;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企业工程业绩方面要求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的构筑物工程2项;(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的建筑工程2项。
【法律依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五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