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调解费通常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因为当事人自愿申请或者法院指定,进行诉前调解所产生的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诉讼案件适用诉讼费用等问题的规定》,调解费用的收取标准如下:
1. 如果当事人在审理前自行调解成立了和解协议,调解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2. 如果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调解,但是在调解过程中没有达成和解协议,不需要支付调解费用。
3. 如果当事人在法院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调解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分摊,分摊比例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金额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调解费用的具体数额可能会因为不同地区、不同法院、不同案件类型以及诉讼金额的大小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当事人在打官司之前多进行咨询,尽可能地了解清楚相关的收费标准和流程,规避不必要的纠纷。
打官司前是必须调解吗?
在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起诉前应当进行调解,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当事人已经和解;
(二)不能确定被告的住所或者营业场所,也不能确定被告的代理人,并经过法院通知,一定期限内被告仍未出庭答辩;
(三)被告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已经提出民事赔偿请求;
(四)案件需要紧急处理;
(五)其他不需要进行调解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调解是解决纠纷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方式,在案件没有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之前,尽可能寻求和解或调解可避免繁琐的诉讼程序,减少费用开支,也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当事人拒绝进行调解,法院将无法受理案件。因此,对于诉讼纠纷双方,建议在起诉前进行调解,以达成更好的解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