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的房子,儿媳没有份。儿媳只是男方家庭的成员,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婆婆的,儿媳没有份,即使婆婆去世,房子作为遗产处理的,也应当由婆婆的继承人继承,一般情况下,儿媳不是婆婆的法定继承人,但是,儿媳丧偶后,对婆婆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应当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继承房屋的所有权。
一、丧偶儿媳能否继承公婆遗产
儿媳不一定可以继承公婆的财产。
法律规定对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有遗嘱明确表示遗产归女婿所有,那么儿媳有权继承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儿子健在的情况下,儿媳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是有权继承遗产的。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儿媳遗产继承权吗
民法典规定,儿子和儿媳都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继承遗产,在法定继承中,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不能法定继承,但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三、公婆是否可以继承儿媳的遗产
父母的遗产儿媳能继承,但要符合以下情形:
1、父母立有遗嘱,将遗产继承给儿媳。
2、在法定继承中,丧偶的儿媳需要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此时,儿媳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