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限购区域
全市行政区域,除辽中、法库、新民、康平之外。
2、本市户籍家庭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住房的,限购2套;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1套住房的,限购1套;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售房。
3、非本市户籍家庭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住房的,需持有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证明,限购1套;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售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