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要求,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二条 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