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孩子的户籍手续迁入地村委会或社区同意接收证明 。
2、 母亲的户籍证明,迁入当地派出所的同意接收证明 然后到县或市公安局的户籍科办理迁入证。
3、 随后到迁出地的公安部门办理户籍下户证明, 然后孩子就可以落户母亲户籍所在地了。
非户口地区上学需要的条件具有领取普通人员居住证条件(取得暂住证或临时居住证1年以上,有相对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按规定缴满基本养老保险年限,领取暂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后无行政拘留以上处罚、违法生育等记录),并能提供与居住证申领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需在流入地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直系子女。
所以需要以下五条件:
1、户籍所在地政府开具学生无监护条件且同意外出借读证明。
2、外来学生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暂住地已取得暂住证并暂住一年以上。
3、外来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依法交纳社会保险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一年以上。
4、在流入地有相对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