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长期受到家暴的孩子是可以变更抚养权的。如果拥有抚养权的一方不同意变更的话,那么双方产生争议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孩子有家庭暴力虐待行为的,非常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和身心健康。那么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大概率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请求。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会对子女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子女也是家庭暴力的直接受害者,这些都无法为子女创造稳定良好的成长环境。因此,长期受家暴的子女,父母中另外一方是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