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为促进家庭和谐共处,保持家庭和睦团结互助,防止家庭纠纷产生,父亲、母亲为主的房屋及土地使用遗嘱问题,甲、乙、丙、丁四方为座落于-----街道-----号(房产编号:无、属原始土木结构)。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