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办理失业登记以后一般一个月左右可以拿到失业金。
劳动者自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失业人员应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一般而言,只要手续资料齐全的话,被公司辞退后的下个月就可以领取。
法律依据:
《珠海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试行办法》
第四条 市、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具体负责所管理的本市工人身份的城乡劳动者和外来务工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核发和就业、失业登记具体工作(市、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除外)。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市、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干部身份的本市城乡户籍劳动者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核发和就业、失业登记具体事务。干部身份的本市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核发、就业、失业登记按档案托管属地原则办理。
档案托管在市、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的,到档案所在的市、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办理。
档案存放在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企业的,可自行选择到市、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办理。
本市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负责残疾劳动者的失业登记工作。
本文所称的就业服务机构是指市、区(经济功能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市、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第五条 就业服务机构在办理就业或失业登记手续时,应将劳动者就业或失业情况(变更情况)如实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进行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审核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时,应先查验其《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或失业等相关记录,对未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应要求其办理后才予办理其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