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诉讼代理人是原告的还是被告的
都可以。
诉讼代理人不是案件的当事人,所以不能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诉讼代理人只是代理案件,代原告行使诉讼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原告的权利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原告有下列诉讼权利:
(1)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有权委托代理人替自己进行诉讼。
(3)有权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4)有权申请审判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回避。
(5)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6)在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劳动报酬和有其他紧急情况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
(7)有权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8)有权请求法院予以调解或与对方当事人自行和解。
(9)有权查阅和自费复制本案的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10)有权在法庭上提出新的证据:经法庭许可,有权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11)有权要求重新调查、鉴定或者勘验。
(12)在法庭上,有权与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
(13)在法庭辩论结束后,有权发表最后意见。
(14)在宣判前,有权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15)有权阅读法庭笔录;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有权申请补正。
(16)对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有权在法定的期限内上诉。
(17)胜诉的原告,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对方如拒不执行,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