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全面实施新中考政策。改革了部分科目的考试方式。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实验操作技能考查从笔试中分离出来单独进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增加了外语口语考试,将听力考试从笔试中分离出来,实行单独组织的外语听力和口语考试。更加重视学生动手操作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调整了部分科目的成绩呈现方式。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四个学科的成绩由以等级形式呈现作为中考录取的前置条件调整为以分数形式呈现纳入中考录取总分。调整了中考科目分值设置,录取计分科目总分相应发生变化。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体育与健康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50分,地理、生物各40分,总分740分。外语分值包含30分口语、听力考试分值,物理、化学、生物的分值各包含10%的实验操作考试分值。改革了普通高中录取办法。实行“以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评价等级为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的计分计等相结合的招生录取办法。优化了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强化了评价结果在高中招生录取中的运用。建立“兰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作为初中毕业资格认定和普通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继续坚持和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招生政策。2021年兰州市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名额对口分配比例提高到75%,兰州四中提高到60%。调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及资格申报程序。自主招生比例由原来的独立高中10%、其他高中5%调整为全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普通高中总计划的5%以内。改革中考命题工作,优化考试内容,中考命题将更加注重对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考查,更加注重发挥对课程与教学的导向作用,更加注重减负增效,切实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密切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域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按照平稳过渡的原则,过去实行跨区域招生的普通高中,按照市级统筹到校的原则,积极开展跨区域指标到校招生录取办法改革试点探索,跨区域指标主要分配到薄弱初中,并随着县域普通高中办学质量的提高,逐年减少跨区域分配指标,力争到2024年,远郊区县的普通高中在县域内招生,近郊城区的普通高中在统一的区域范围内招生。实行“公民同招”。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由兰州市教育局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
3.外国语高中多语种班录取时,若招生计划未完成且统招分数线下50分高于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则降分录取最低至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
【法律依据】:
《2021年兰州市中考政策解读》
今年的中考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和调整:
1.全面实施新中考政策。
一是改革了部分科目的考试方式。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实验操作技能考查从笔试中分离出来单独进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增加了外语口语考试,将听力考试从笔试中分离出来,实行单独组织的外语听力和口语考试。更加重视学生动手操作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是调整了部分科目的成绩呈现方式。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四个学科的成绩由以等级形式呈现作为中考录取的前置条件调整为以分数形式呈现纳入中考录取总分。
三是调整了中考科目分值设置,录取计分科目总分相应发生变化。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体育与健康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50分,地理、生物学各40分,总分740分。外语分值包含30分口语、听力考试分值,物理、化学、生物学的分值各包含10%的实验操作考试分值。
四是改革了普通高中录取办法。实行“以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评价等级为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的计分计等相结合的招生录取办法。
五是优化了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强化了评价结果在高中招生录取中的运用。建立“兰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注重对学生发展过程进行全面评价,充分反映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强化评价工具和评价方式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作为初中毕业资格认定和普通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
六是继续坚持和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招生政策。2021年我市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名额对口分配比例提高到75%,兰州四中提高到60%。同时进一步完善名额分配办法,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
七是调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及资格申报程序。自主招生比例由原来的独立高中10%、其他高中5%调整为全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普通高中总计划的5%以内。自主招生资格实行年检制度,进行动态管理。
八是改革中考命题工作,优化考试内容,充分发挥中考命题的育人导向作用。中考命题将更加注重对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考查,更加注重发挥对课程与教学的导向作用,更加注重减负增效,切实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密切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管理。
一是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域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按照平稳过渡的原则,过去实行跨区域招生的普通高中,按照市级统筹到校的原则,积极开展跨区域指标到校招生录取办法改革试点探索,跨区域指标主要分配到薄弱初中,并随着县域普通高中办学质量的提高,逐年减少跨区域分配指标,力争到2024年,远郊区县的普通高中在县域内招生,近郊城区的普通高中在统一的区域范围内招生。
二是实行“公民同招”。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由市教育局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
3.进一步完善外国语高中多语种班录取办法。外国语高中多语种班录取时,若招生计划未完成、且统招分数线下50分高于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则降分录取最低至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