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将钱款取出,但是没有花销完毕,此时被继承人所剩的钱依旧属于遗产。如果是被继承人死亡之前,将财产赠与某继承人那么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该钱款就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了。所以,生前取出的钱如果是属于被继承人个人合法财产的,算遗产。
一、房屋继承的要求
(一)被继承人死后,才有房产继承
房产继承的第一个条件是被继承人已去世。如果生前就把房产所有权交给了指定的继承人,那么只能算作赠与,并非继承,因为只有被继承人死后,才能进行房产继承。
(二)继承遗产的人为合法继承人
房产继承的第二个条件是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嘱,将房产留给了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者捐了出去,那就只能算作遗赠,并非继承。
(三)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房产才能继承
房产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是所继承的房产应属于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财产。如果房产为多人所共有,那么继承人只能继承被继承人所拥有的房产份额,而非全部房产。
(四)满足法定继承
根据法定继承要求,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包括子女、配偶、父母,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五)不存在丧失继承权的行为
继承人的继承权并非一定的,会因为一些行为而丧失继承权,比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得到遗产而杀害他人,未尽赡养义务或虐待被继承人,遗嘱造假。
二、法定继承有哪些条件
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三、什么是被继承人债务清偿
所谓的被继承人债务清偿指的就是被被继承人在生前的时候欠下了一些还没有还清的税款或者是其他的债款,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使用遗产来进行缴纳的这种行为。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我国进行财产继承的时候,不仅仅是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同时还要对被继承人生前所留下来的合法债务也要一并作出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还清楚的债务,继承人在继承之后可以使用所继承的财产来进行偿还。这样的规定不仅仅在我国成立,在其他国家也有相关一样的规定。
对于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问题,在我国的有相关的规定作出了具体的解释。在被继承人在去世之后,所以留下来的遗产应该由法定继承人来进行继承,在遗嘱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继承人在进行遗产继承之后,对于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所遗留下来的在物或者没有缴清的税款要进行清偿,首先可以用被继承人所遗留下来的遗产来进行还债,在把债务还清楚之后,继承人才可以继承剩下的遗产,对于被继承人生前所遗留下来的债务或者还没有缴清的税款等等,必须要在所遗留下来的遗产的范围之内进行清偿,意思就是说如果相关的债务或者没有侥幸的税款超过了遗留下来的遗产,那继承人是没有责任进行偿还的。另外一种就是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赠与了国家或者集体组织,则由继承该遗产的单位来进行偿还,喜欢的范围也是在不超过所遗留遗产的范围之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