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火车票中途下车的新规定是,如果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需要及时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火车的承运人不承担运输义务。并且如果旅客超程乘坐的,需要补交票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五条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
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六条
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
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