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上户口一般是根据医院的出生证明来确认的,但如果是姐姐领养妹妹的孩子,必须办理合法的领养手续,方能把孩子的户口上在姐姐的名下。具体建议您咨询所在地区的公安局、民政局,以当地的实际操作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