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离婚条件法院判不离的办法: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确认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应当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一、如果一审败诉再上诉后有胜诉可能吗
上诉后是否能胜诉,这不是几率的问题,而是要根据一审的判决内容、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质证情况、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内容等实际情况来分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一审的民事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由二审法院就上诉的请求事项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裁判。而二审法院在经过审理后,会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3、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二、二审维持原判哪个是生效判决
二审维持原判,一审判决的生效时间应当从收到二审判决书之日起生效。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