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燕山路:燕山路与都源街交叉口以西(含都源街),华强石油滨河路站(路灯杆:燕山005)以东;2.祖山路全段;3.都阳路:龙岛公园(230国道813公里300米)以西,小秋子沟门(230国道818公里500米)以东;4.都源街、本源街、沙河街、清风街、满韵街、八旗街、康乾街、吉祥街、索伦街、木兰街全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