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婴儿的,可能构成遗弃罪。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
遗弃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一、犯罪主体
遗弃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的人。
遗弃没有抚养义务的婴儿,不构成遗弃罪。
关于遗弃罪“有抚养义务”的“义务”,可以是血亲或拟制血亲产生的义务,也可以是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即由于行为人先前实施的行为,使某种合法权益处于遭受严重损害的危险状态,该行为人有了积极行动阻止损害结果发生的义务。
二、犯罪的主观心态
犯遗弃罪的行为人,对遗弃的行为应持间接故意或直接故意的心态。
即行为人明知该行为会令该婴儿处于危险状态,而放任该结果的发生,或希望、追求这样的结果发生。
三、犯罪客体
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
四、犯罪的客观表现
1、遗弃罪是纯正的不作为犯。其客观表现为,行为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2、行为对象是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3、成立遗弃罪要求情节恶劣。
应根据遗弃行为的方式、行为对象、结果等进行综合判断。根据司法实践,对被害人长期不予照顾、不提供生活来源的,驱赶、逼迫被害人离家,致使被害人流离失所或者生存困难的,遗弃患严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的,遗弃行为致使被害人身体严重损害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以及其他类似情形,均属于情节恶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