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薪资支付时间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协商确定,并且以书面形式载明。用人单位要按约定时间支付薪资,否则就构成拖欠薪资。
《保障农民工薪资支付条例》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章的薪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薪资。
第十三条实行月、周、日、小时薪资制的,按照月、周、日、小时为周期支付薪资;实行计件薪资制的,薪资支付周期由双方依法约定。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章的具体支付日期,可以在农民工提供劳动的当期或者次期。具体支付日期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支付。
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未能在支付日期支付薪资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及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