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嫁20万不是共同财产。嫁妆一般被视为女性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当事人一般不反对此类财产的归属,认为女方嫁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男方购买的财产是男方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