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接到起诉后,可以判决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最后法院会把孩子判决给哪一方,要根据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来考虑。判定的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综合对比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处理。起诉前要考虑好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方案,通常双方为了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在财产方面做些让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女人的南方人,男人是北方人,未婚怀孕,孩子5岁,双方都不愿意放弃孩子的监护权。起诉是去男人的家还是去女人的家
夫妻双方无论谁获得小孩的抚养权,都不可以拒绝另一方前来看望小孩,相反获得小孩的一方还要予以配合。。如果获得小孩抚养的一方不让另一方看望小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夫妻双方先协商解决。2. 找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调解解决。3. 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直接拿着判决或者调解书去法院申请执行,实现看望小孩的请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属于我。户口迁入娘家。村里征地,补偿不给孩子。你能起诉吗?
法律分析:孩子监护权变更办理可以通过法院也可以通过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监护包括法定监护、委托监护及指定监护等,根据变更监护人的法律规定,孩子的其它亲属人为父母不具备监护资格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变更,法院会对情况进行调查,根据掌握的事实作出裁决。孩子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等都可以成为指定监护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我想咨询一下,我和孩子的父亲离婚了,孩子从小就和我一起长大,他的父亲基本上不在乎,离婚后,他不得不争取两个孩子的监护权,两个孩子都判给了他,但他一天没有抚养,两个孩子一直和我住在一起。目前,抚养费还没
离婚有两个孩子会根据父母身份的抚养能力、经济能力、有利于孩子成长等各方面综合考虑之后,判决由一方抚养;或者是一方抚养一个或两个都随一方生活的方式,不直接抚养孩子的应当给付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我丈夫开车正常,撞死行人,是主要责任,但没有得到对方的理解,我和孩子的父亲离婚了,孩子属于我,这会对孩子的未来产生影响吗?
法律分析:1、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您好,我离婚了,孩子的出生证明丢失了,补办需要男方提供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和证件,但男方不提供
法律分析:离婚孩子出生证明丢了可以申请补办。具体流程如下:1、父母带上相关的证件(包括父母的户口簿,结婚证明,身份证等)去或者出生的医院开具出生证明;2、在开好出生证明以后,父母还需要去当地的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然后根据表格上面的要求进行填写,在填写完毕以后,将父母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等)和表格;3、最后将填好的表格和医院开好的证明一起拿到相关的部门(一般都是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补办。法律依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