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占财产罪去哪立案
目前我国《刑法》中没有侵占财产罪这一罪名,而侵占财产构成犯罪的,犯罪的罪名有侵占罪、职务侵占罪两个,两介罪名的立案机关是不一样的。
1、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财产非法占为已有的行为,是由于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
2、侵占罪。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他人遗忘、埋藏的物品非法占有的行为,是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由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立案。
二、侵占他人财物立案标准:
1、侵占他人财产属于侵占罪,是自诉案件,不是公诉案,也就是说不告不理,因此就不涉及立案标准的问题。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因此,在实践中还是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确定。
2、相关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