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电网损害居民财产怎样赔偿
民法典规定,国家电网损害了居民财产的,属于侵权行为,依据居民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二条【供电人中断供电时的通知义务】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二、供用电合同的权利义务
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因此,这里仅以供用电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来说明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供电人的主要义务
1、安全供电的义务
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合同约定向用电人安全供电,是供电人的主要义务。
供电人的供电质量包括电压频率、电压、供电可靠性须附和国家规定和约定的标准,供电的方式、时间、地址和点量等须附和合同的约定。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过或者预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因故中断供电的通知义务
供电人因供电设计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供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而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力断电的抢修义务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时,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以尽早恢复供电。供电人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用电人的主要义务
1、安全用电的义务
由于电力系统具有网络性,任何一个用电人的安全合理用电都关系到整个供电系统的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公共安全,所以,用电人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能够安全合理用电,不得违章用电、违约用电,以免造成重大损害。用电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造成供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交付电费的义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有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国家电网损害了居民财产的话属于侵权行为,应该依据居民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