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危险化学品是一种具有潜在危险的物质,对人类、动物和环境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为了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我国对危险化学品进行了严格的分类和管理。目前,我国主要采用GHS体系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分类,这是联合国制定的一套全球统一的危险化学品分类和标识体系。该体系将危险化学品分为28类,包括易燃性、氧化性、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放射性等方面的分类。同时,在危险化学品的标签、安全数据表和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中,需标注有关的危险性信息。这些信息包括:化学品名称、危险性类别、危害描述、预防措施、急救措施等内容。这些标识和说明信息对于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贮存、运输和处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制定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明确物质的危险性质、安全操作程序和应急措施等内容,并向相关人员和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技术培训和信息保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