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期限是由其自行确定的,法律并无相关规定。但法律有规定,对于被驳回的专利申请,专利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_x000D_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_x000D_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