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需要出具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即可迁户口。只要有其他正当理由且有地方接受她的户口就可以迁走。户口迁移要有迁移理由。必须家庭主要人员同意。要迁入地同意接收。如果有迁走户口的理由,配偶同意迁走,迁入地也同意接收,户口是可以迁走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