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的常见误区:
1、只要能够证明对方在婚姻过程中有出轨行为,就可以依法判决离婚,并在离婚时能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或者不出席法院审判的,当事人就不能离婚;
3、不直接抚养孩子可以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一、离婚后不给子女抚养费会有什么后果
离婚后,不给小孩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以孩子作为原告,抚养孩子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起诉
如果是经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仍然不听劝告,拒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二、离婚可以放弃抚养费吗?
离婚时可以放弃抚养费。如果双方就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放弃抚养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协议有效,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依法免除抚养费;法院如果认为该约定符合当事人意思自治行为,没有胁迫等情形存在,也不会对子女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予以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