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深圳坪山区于2020年12月1日起实行了机动车限行措施。限行范围为坪山区行政辖区内所有机动车,适用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高峰时段7:00-9:00,下午高峰时段17:00-19:00。除了特定情况外,不允许在限行时间内行驶。根据规定,以下情况可以申请临时放行:1. 安装了紧急救援设备的救护车、消防车、公安警车、工程抢险车等紧急应急车辆;2. 载有病危人员或急需抢救的人员的车辆,需持有由相关医院出具的证明材料;3. 民警执勤、交通监管和快递、物流、食品等行业的特定车辆;4. 其他需要临时通行的情况,需经过交警部门审核批准。未经批准擅自驶入限行区域的机动车将被处以罚款200元的罚款,并记3分。
【法律依据】:
《深圳市机动车尾气与环境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上道行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行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警告或者罚款,并可以扣留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