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工作等原因,生活水平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可以向相关单位申请低保。
(1)低保申请书。
(2)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在职人员提交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凭证。
(5)离退休人员需提供领取离退休费的证件或者有关凭证。
(6)内部退休人员,应出具企业实行内部退休制度的相关文件、领取生活补助费及其他相关证明。
(7)与所在企业签定“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书”人员,出具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8)档案存放在街道社保所、职业介绍中心、人才交流中心的需出具存档证明和参保三险缴费情况表。
(9)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10)家庭成员户口为农业或外地户口的混居家庭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和户口证明,农户另需提供有无房屋土地证明,有子女的提供子女户口证明或出生证明。
(11)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判决书或调解书。
(12)民政部门认为需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