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用人单位如果出现法律禁止的情形,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_x000D_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_x000D_
(一)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_x000D_
(二)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或者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的;_x000D_
(三)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的。